每经记者|宋钦章 每经编辑|董兴生
黄金税收新规落地后的首个工作日,多家银行暂停了积存金提金等业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1月3日当天,已有多家银行暂停积存金提金等业务,包括、、等。
积存金是银行推出的黄金投资产品,投资者可小额持续或一次性买入黄金份额,后续能灵活选择兑换实物黄金或赎回变现。以工商银行的“如意金积存”和建设银行的“易存金”为例,二者均支持客户提取银行指定实物金。
业内人士分析,黄金投资者未来需要寻找替代品,例如纸黄金或黄金ETF,降低对实物黄金交割的依赖。记者了解到,11月1日之前进行黄金积存的,可能不会受税收政策影响,而之后的新增积存金,可能会面临更高价格。
多家银行暂停积存金提金等业务
11月3日,工商银行公告,受宏观政策影响,根据该行风险管理要求,即日起,该行暂停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新增定期积存计划以及提取实物的申请,存量客户处于有效期内的定期积存计划的执行以及办理赎回、销户不受影响。
据悉,工商银行的积存贵金属包括“积存金”和“如意金积存”两种产品,两者的主要区别之一在于,前者积存的是黄金权益,无法直接提金,兑换时以黄金价兑换工行在售的贵金属商品;后者积存的是工行指定规格的金条,账户内的积存份额可直接提取金条克数。
工行上海某网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网点并不缺黄金库存,“如意金积存”暂停提金业务并非库存原因。
同日,建设银行也发布公告称,受市场波动影响,结合风险审慎管理要求,自11月3日(含)起,该行暂停受理“易存金”业务实时买入、新增定投买入、实物金兑换等申请,存量客户“易存金”定投计划的执行、赎回以及销户不受影响;暂停个人“黄金积存”兑换实物贵金属、账户黄金兑换实物贵金属等申请,其他个人黄金积存业务不受影响。
建行客服对记者表示,“易存金”适合有提取实物需求的客户,“黄金积存”更适合投资理财的客户。尽管两者均支持提取实物黄金,但“易存金”可以直接提取建行指定的实物金;而“黄金积存”提金业务需要建行先替客户卖出黄金克数,然后再按照最新价格买入实物黄金,中间涉及补足克数等费用。
此外,招商银行客服告诉记者,根据最新通知,该行“金生利”产品于11月3日暂停销售。记者注意到,招行手机银行App已经下架招行“金生利”入口,客服解释是因系统改造原因。
官网介绍,招行“金生利”是招商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以提取“招行金”实物黄金产品(含金条、金豆、金瓜子等多种外形)为目标的黄金积存定期产品,客户购买并持有一定期限后可获得约定的到期黄金克重收益。该产品适合有实物金条配置需求但短期内不急于提金的客户认购,因为持有到期可获得黄金克重收益,比直接购买实物金条价格更划算。
招行上海某网点客户经理对记者坦言:“因为黄金税收的问题,现在很多银行都在进行调整。招行金生利是可以提取实物金的,估计这部分价格未来要重新定。”
业内:未来黄金投资需降低对实物交割的依赖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银行业务调整发生在黄金税收政策调整窗口期。
11月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宣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时间以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时间为准。
根据公告,在2027年底前,对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区别标准黄金的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分别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以及免征增值税、买入方按照6%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政策。
银河期货贵金属高级研究员王露晨认为,本次新规的核心内容在于,在税收政策上明确区分实物出库黄金的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对会员单位基于投资性用途的提取黄金行为,通过在销售环节不得向下游开具增值税专票的规定,阻断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助于抑制实物黄金的投机性买卖行为。对于会员单位和客户基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提取实物黄金行为,明确在销售环节开具增值税专票的权利,使得需要以黄金作为原料的实体企业能够通过抵扣降低成本。
海南金融发展促进会财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访问学者丁会仁对记者表示,银行暂停积存金提金等业务,其实是黄金税收新规落地引发的市场波动与银行风险管控升级的双重作用结果。
丁会仁认为,目前存量积存金客户不受影响,新增积存金业务要考虑税收因素,还有金价高位震荡等风险。黄金投资者未来需要寻找替代品,例如纸黄金或黄金ETF,降低对实物黄金交割的依赖。
值得注意的是,11月3日晚,工商银行公告称,现已恢复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新增定期积存计划以及提取实物的申请。工商银行同时建议,关注黄金市场波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守护自身资产安全。